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修订。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施工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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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