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TECl-03224型温差电致冷组件规范 SJ 20440-94
Specification for type TECl-03224
thermoelectic cooling module
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TECl-03224型温差电致冷组件(以下简称组件)的外形尺寸、主要性能参数及质量保证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军用TECl-03224型组件.
2引用文件
GB 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JB 179-86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SJ 2855-88温差电致冷组件名词术语
SJ 2856-88温差电致冷组件型号命名方法
SJ 2858-88温差电致冷组件性能的测试方法温差及最低冷面温度的测试方法
SJ 20139-92军用温差电致冷组件最大致冷功率的测试方法
SJ 20140-92军用温差电致冷组件失效率试验方法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组件应是投产之前业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组件.
3.2材料
材料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但当某种特定的材料未作规定时,应采用能使组件符合本规范性能要求的材料.
3.3外形尺寸和平面度偏差
组件的外形尺寸、平面度偏差、引出线的排列位置及正、负极标志应符合下图及表l的规定。
注:引线长度l'由需方自定.
表1 mm
型 号
|
标称外形尺寸 |
平面度偏差 | ||
长度L |
宽度B |
高度(厚度)H | ||
TECl-03224 |
40±0.5 |
40±0.5 |
5.O±0.5 |
≤0. 05 |
3.4内、外表面
组件的外表面应无锈蚀或其它机械损伤,内部不得有污物,元件排列应整齐.
3.5引出线
组件的引出线截面积应不大于3mm2.焊在热面上(+)的引出线应为红色导线.冷面(-)上为黑色导线,组件的极性方向位置由生产厂家确定,当需方有要求时-应采用阻燃引线。
3.6组件的主要性能参数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型 号
|
主要性能参数 |
温度不均匀性, ℃
| |||
Th=27℃ | |||||
△Tmax ℃ |
Imax A |
Vmax V |
Q cmax W | ||
TECl-03224 |
60 |
24±2.4 |
3.75±0.38 |
48.O |
≤±2 |
3.7.引出线强度
引出线的抗拉力沿轴向应不小于58.8N,沿重力方向应不小于14.7N。
3.8稳定性
经下列试验后,组件的结构应牢固可靠,热电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a. 高温试验;
b. 低温试验;
c. 温度变化试验;
d. 变频振动试验;
e. 碰撞试验;
f. 冲击试验;
g. 恒加速试验;
h. 电耐久试验;
1. 电致冷、致热交变试验。
3.9可靠性
组件的失效率按合同规定.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伺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受有缺陷的产品.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4.2.1鉴定检验
4.2.1.1鉴定检验应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进行,样本应为生产中通常使用的设备和
工艺制造的产品.
4.2.1.2为了保持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每隔两年向合格鉴定单位呈交一份包括表3规定的各
项检验的报告,检验应该采用在此期间生产的同一型号的组件进行.
4.2.1.3鉴定检验的样品应从一个生产流程中随机抽取.
4.2.1.4鉴定检验的项目顺序,受试样品数量及允许不合格品致见表3.
若样品通过上述试验项目,满足表3中的规定,则鉴定检验为合格.
表3鉴定检验
分组序号 |
检验项目 |
要求的 章条号 |
检验或试验 方法的章条号 |
受试样品 数 量 |
允许不 合格品数 | |
l组
|
外 观 |
外形尺寸和平面度偏差及引 出线 内、外表面 长、宽、高(厚度) |
3. 3 3. 5 3. 4 3. 3 |
4. 3. 1. 1 4. 3. 1. 3 4. 3. 1. 1 4. 3. 1. 2 |
10
|
1
|
2组 |
引出线强度 |
3. 7 |
4. 3. 3 | |||
3组
|
热电参数
|
最大致冷功率 最大温差 最大温差电流 最大温差电压 温度不均匀性 |
3. 6 3. 6 3. 6 3. 6 3. 6 |
SJ 20139 SJ 2858 4. 3. 2. 3 4. 3. 2. 3 4. 3. 2. 4 | ||
4组
|
稳定性 |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温度变化试验 变频振动试验 碰撞试验 冲击试验 恒加速试验 |
3. 8 3. 8 3. 8 3. 8 3. 8 3. 8 3. 8 |
4. 3. 4. 1 4. 3. 4. 2 4. 3. 4. 3 4. 3. 4. 4 4. 3. 4. 5 4. 3. 4. 6 4. 3. 4. 7 |
12
|
l
|
5组 |
电耐久试验 电致冷、致热交变试验 |
3. 8 |
4. 3. 4. 8 4. 3. 4. 9 | |||
6组 |
可靠性 |
3. 9 |
SJ 20140 |
按合同规定 |
4.2.1.5不合格品数超过表3中给出的允许数将拒绝给予鉴定批准.
4.2.2质量一致性检验
4.2.2.1一个检验批应由相同设计的、在同一条件(相同材料,相同工艺)下制造的和一次提交验收的全都组件组成,
4.2.2.2质量一致性检验只进行A组和B组逐批检查,其抽样按GJB 179,一般检验水平l,一次抽样方案.
4.2.2.3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顺序及可接收质量水平AQL值见表4。
表4质量一致性检验
分组序号
|
检验项目
|
要求的章条号 |
检验或试验 方法的章条号 |
AQL
| |
A
|
外 观
|
外形尺寸和平面度偏差及引 出线 内、外表面 长、宽、高(厚度) |
3.3 3.5 3.4 3.3 |
4. 3. 1. 1 4. 3. 1. 3 4. 3. 1. 1 4. 3, 1. 2 |
2.5
|
B |
热电参数 |
最大温差 |
3.6 |
SJ 2858 |
1.5 |
4.2.3拒收批
如果一个检验批被拒收,承制方可将该批产品取回进行返工,以排除缺陷或剔除不合格品,再重新提交检验,经供需双方协议,重新提交批可按表2或采用加严检查进行检验。重新提交批应与新批分开,并应明确标明是重新提交批.
4.3检验方法
4. 3.1外观检验
4.3. 1.1 目视组件的外观及引出线应符合3.3.1,3.3.2.3.4,3.5的要求.
4. 3.1.2用精度为±0.02mm的卡尺测量组件的长、宽和高,应符合3.3.1的规定.
4.3.1.3将组件置于一基准平面内,用百分表在组件的四个角和中心处各测量一个点,5个点所测数据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符合3. 3.1的要求。
4.3.2组件的热电参数的测试
4.3. 2.1组件的最大致冷功率的测试方法按SJ 20139进行,其值应符合3.6的要求。
4.3.2.2组件的最大温差△Tmax按SJ 2858进行.其结果应符合3.6规范的要求.
4.3.2.3组件的最大温差电流及最大温差电压的测试是在测试组件的最大温差时记下的电流值和电压值,组件的最大温差电流及最大温差电压应符合3.6的要求.
4.3.2.4组件的温度不均匀性的测试,是将组件置于27±1℃的散热板上,通以最大温差电流,用5副铜--康铜热电偶测量冷面5点温度,以中心为基准点,其余四点离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四分之一边长,这四点与中心值的温度偏差应符合3.6的要求。
4.3.3引出线强度试验
引出线的抗拉力试验应先将组件垂直固定,轮流在每根引出线上沿轴线方向加静负荷19.6N,时间为10±1s,引出线不应有断裂和机械损伤,然后将组件水平固定,热面在下,在引出线端部沿重力方向加静负荷4.9N.时间为10±1s,引出线不应断裂和机械损伤.
4.3.4组件的稳定性试验
4.3. 4.1高温试验按GB 2423.2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的组件放置在防氧化的高温箱内,温度为100±3℃,持续时间为72h,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然后在4h内测完最大温差,其值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2低温试验按GB 2423.1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放置在温度为-55±
3℃下,持续时间为72h,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然后在4h内测完最大温差,其值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3温度变化试验按GB 2423. 22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分别放置在温
度为-55±3℃和85±3℃的范围内,持续时问为30min,转换时间小于1min,循环5次,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然后在4h内测完最大温差,其值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 4.4变频振动试验按GB 2423.10的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固定在变频振动台的专用夹具上,组件与夹具形成刚性连接,在垂直于组件陶瓷面的Y方向和平行于组
件陶瓷面的X方向进行试验,振动频率为10~55Hz,位移幅值为0.35mm;振动频率为55~
500Hz,加速度为50m/s.一次扫描10±0.5min,每个方向扫描2次,试验后,组件的最大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5碰撞试验按GB 2423.6的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机械地紧固在碰撞
台上,峰值加速度为400m/s,脉冲持续时间为6ms,脉冲波形为半正弦波,碰撞次数为1000±10次,试验后,组件的最大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6冲击试验按GB 2423.5的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机械地紧固在冲击
台上.峰值加速度为300m/s,脉冲持续时间为6ms.冲击方向为X.Y、Z三个方向,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共18次),试验后,组件的最大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7恒加速试验按GB 2423.15的试验方法进行,将非工作状态下的组件安装在恒加速试验台上,试验恒加速度为200m/s,方向为三个互相垂直轴线中的每一轴线上的相反两方向,时间为每方向不少于10s.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试验后,组件的最大温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3.4.8电耐久试验是将组件置于27±℃的散热板上,并对组件采用防潮措施,给组件施加
最大温差电流168h,试验后在室温下放置2h.然后在4h内测完组件的最大温差.其值应大于试验前最大温差的0.9倍.
4.3.4.9电致冷、致热交变试验是将组件安装在专用的试验台上,通电6s,停18s,再反向通电6s,停18s为一循环周期.通电时调电流使热面温度达到80±2℃,试验时间为12h,试验暗,组件内阻的变化率的绝对值应小手10%.
4.3.5可靠性试验
按SJ 20140进行,其结果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5交货准备
5.1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1标志和包装
5.1.1.1产品包装盒上应标志出型号及批号.
5.1.1.2产品应有良好的包装.并有防震保护,包装盒内应有说明书,盒上应有封条并注明。
a.制造厂商标;
b.产品型号及数量;
c. 检验员、包装员代号;
d.产品合格证书;
e.包装日期。
5.1.1.3包装盒内应有产品说明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商标;
b. 产品的规范编号及型号;
c. 产品的主要用途;
d. 产品的主要热电参数;
e. 产品外形图。
5.1.1.4产品包装应坚固,包装箱应按GB 191清晰注明“小心轻放”、“怕湿”、“禁止翻滚”字样或图样,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允许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运输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机械撞击.
5.1.2运输与贮存
5.1.2.1包装好的组件可用任何方式运输,但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和酸、碱、化学腐蚀性物质的侵蚀以及机械损伤.
5.1.2.2产品应保存在-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70%干燥通风而且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5.1.2.3产品存放在密封并充有氯气的干燥器中,从验收之日起五年之内,组件仍能可靠地
工作,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军用组件预定用于航天、航空、军事、电信及仪器等所需的冷源.
6.2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
a. 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b. 型号;
c. 数量;
d. 封存、包装和装箱日期。
6.3术语
6.3.1组件的名词术语符合SJ 2855的规定.
6.3.2组件的型号命名符合SJ 2856的规定.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由天津制冷器厂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慧娟。
计划项目代号:BJ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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